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谣山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西襄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汾网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警迅即查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博眼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表示担忧。到案后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该贴发出后,6月9日上午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男,公民上网,不恶意造谣、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
山西警方提示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经批评教育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36岁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相关文章: